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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輛純電公交因電池故障停運!東莞巴士索賠4.3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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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龍洲股份發布兩則公告,披露其控股孫公司東莞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下稱“中汽宏遠”)因買賣合同糾紛涉兩起重大訴訟,兩起訴訟的核心起因均為2018年中汽宏遠對外銷售的純電動公交車動力電池的故障問題,中汽宏遠為兩起訴訟的被告方,原告分別為東莞巴士有限公司、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兩案涉案金額分別為2.05億元、2.26億元,合計涉案金額約4.31億元,案件均已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目前處于一審待判決階段。

2018年10月,原告東莞巴士有限公司、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分別向被告中汽宏遠采購配置錳酸鋰動力電池的純電動公交車250輛、422輛,生產廠家為微宏動力系統(湖州)有限公司(下稱“微宏公司”)。相關合同約定動力電池質保期為8年。

上述合同簽訂后,中汽宏遠累計分別向東莞巴士、東莞城巴交付672輛配置微宏公司生產的錳酸鋰動力電池的純電動公交車。

但自2021年10月開始,中汽宏遠交付給東莞巴士的車輛陸續出現動力電池故障或者異常衰減情況,并導致車輛大面積停運。自2021年1月起,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同期采購中汽宏遠的422輛同款動力電池的純電動公交車,部分車輛也出現同類問題并引發停運。

在訴訟請求方面,東莞巴士、東莞城巴均要求中汽宏遠按此前簽訂的采購合同及后續達成的故障和解、維修相關協議履行質保義務,賠償故障車輛停運損失(暫計算至2025年5月31日),合計涉案金額約4.31億元,支付律師費、擔保(保險)費,并要求相關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其中,東莞巴士有限公司一案中,東莞市合盈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作為第二被告,被要求在950.2萬元擔保限額內對中汽宏遠的停運損失、律師費等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龍洲股份表示,中汽宏遠已與兩位原告就故障車輛質保及維修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相關協議,目前售后維修工作已完成(東莞城巴運輸有限公司相關維修工作基本完成),中汽宏遠已于2024年度計提東莞巴士和東莞城巴672輛純電動公交車的售后維修相關費用,公司將進一步督促中汽宏遠就微宏動力電池問題所產生的售后維修費用以及因車輛停運造成的賠償損失等,向微宏公司進行追償。

公開資料顯示,龍洲股份于2003年成立,業務覆蓋現代物流、汽車制造與銷售服務、汽車客運與站務服務、成品油與天然氣銷售等,2012年6月在深交所掛牌上市。中汽宏遠是龍洲股份的控股孫公司,由公司全資子公司龍巖市新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權。

官網資料顯示,東莞巴士有限公司是以經營地面公共交通為主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負責除水鄉片區以外東莞市28個鎮街的公交運營服務,也是東莞規模最大的公交企業。截至2024年6月底擁有339條線路、5311輛運營車輛。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是由東莞巴士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

編輯: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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