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提升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的安全性與規范性,新版國家標準《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范》(GB/T ?22484-2025)將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全面替代2016版標準。
此次修訂在服務要求方面,增加了城市公共汽電車與城市軌道交通兩網融合發展、信息化技術應用、定制化出行服務等相關要求。在運營安全方面,增加了新能源車輛設施設備使用和維護的相關要求,強化與城市公共汽電車車載終端、駕駛區防護隔離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銜接。
運營安全方面修訂內容具體如下:
1.增加車輛專用安全設施要求
在車輛等級和配置方面,6.3 條新增了車輛駕駛區防護隔離設施等專用安全設施的要求。此規定有助于保護駕駛員工作環境安全,降低其在運營過程中受到意外干擾或傷害的風險,進而維護全車乘客的安全。
2.明確駕駛員需熟知車輛性能
7.3 條增加了駕駛員熟知車輛性能的要求。熟知車輛性能利于駕駛員及時處理車輛突發狀況,防止因對車輛性能不熟悉致使應急處置不當,進而引發安全事故。
3.調整應急調度預案相關內容
8.2.4 條更改了編制應急調度預案的內容,同時 8.3.4 ?條更改了啟動應急調度預案的情形要求。更精準地編制預案及界定啟動情形,能讓公交系統在遭遇突發事件時迅速響應,保障乘客安全及運營秩序。
4.更改駕乘人員行車準備及車輛檢查要求
9.1.1 條更改了駕乘人員在行車準備階段的要求,9.1.2 ?條更改了出車前車輛和車內設施例行檢查的要求。嚴格規范行車準備流程與車輛檢查標準,可提前排除安全隱患,避免車輛帶故障運行。
5.優化行經特殊路段的安全要求
12.2 條更改了行經事故多發路段和限高部位時提示方式的要求,更適宜的提示方式有助于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并規避碰撞等事故。同時 12.5 ?條新增了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的要求,可避免車輛在涉水場景中因處置不當出現熄火、漏電甚至被水沖走等危險情況。
6.要求駕駛員關注車輛報警信息
12.12 ?條新增了駕駛員應時刻關注車輛報警信息的要求。車輛報警信息常意味著可能存在機械故障或其他安全風險,駕駛員及時關注并處置,可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2026年2月,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有54個城市開通運營城市軌道交通線路345條,運營里程11778.2公里,實際開行列車335萬列次,完成客運量21.7億人次,進站量13億人次。2月份,客運量環比減少7.2億人次,降低25%,同比減少2.3億人次,降低9.6%。2月份全國總運營里程的平均客運強度為0.659萬人次每公里日。 其中,43個城市開通運營地鐵、輕軌線路283條,運營里程10188.6公里,完成客運量20.9億人次,進站量12.5億人次;18個城市開通運營單軌、磁浮、市域快速軌道交通線路27條,運營里程1032.9公里,完成客運量7154萬人次,進站量4732萬人次;19個城市開通運營有軌電車、自動導向軌道線路35條,運營里程556.7公里,完成客運量924萬人次,進站量887萬人次。 本月新增運營里程10.9公里,新增運營區段1個,為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